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全面加强镇人大工作,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我就全县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
一、目前全县镇人大工作基本情况
《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大的职权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赋予了乡镇人大13项职权。通过调研,从总体看,我县各镇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较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各镇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镇党委的领导。凡是重要活动,镇人大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各镇人大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镇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二)依照法律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大部分镇人大在人代会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收支预算、国民经济计划等事项的基础上,对事关全局的一些重点工作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大部分镇人大组织开展了对《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相关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对镇政府专项工作和驻镇站办所工作开展评议工作,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效地监督和促进了镇政府及站办所的工作,为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尽职尽责。
(三)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各镇人大始终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同代表的联系,搞好代表服务工作,努力提高代表素质,为代表执行职务和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了人大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加强代表培训。各镇人大每年都不定期组织代表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提高代表的思想素质、法制观念和履职能力。二是开展代表视察活动。大部分镇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工程建设、中小学校建设、卫生、“两免一补”工作落实等工作进行视察,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政府反馈,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三是镇人大通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调动了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较好地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例如,人大代表围绕解决群众吃水难、看病难、行路难和促进产业发展等问题,提出议案及意见建议,为全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四是认真督办代表意见建议。近年来,各镇人大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制定和落实了相关制度,办理质量和效率逐年提高。通过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查督办,推动和促进了政府工作。
二、当前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镇人大的履职状况与法律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活动难以正常展开。镇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讨论,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其次,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使监督对象对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忽视人大的监督。再次,因为镇政府领导是本镇的核心决策人员,握有财权,这就使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不敢监督。
二是镇人大代表的素质与担负的职责不相适应。镇人大代表是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镇人大履行职权的质量。在调查中了解到,镇人大代表的整体文化程度较低,素质不高。这使得有些代表的政治责任感不强,认识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有的仅将人大代表看做“荣誉称号”,缺乏代表意识。有些代表由于文化较低,甚至缺乏最基本的书写及口头表达能力,很难胜任代表工作。有些代表的政治活动能力较差,不能将选民的利益要求,通过自己的代表活动与其他代表形成共识,缺乏政治魄力。由于代表自身素质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镇人大职权的正常行使。
三是镇人大履职保障制度不够健全。要使镇人大较好地履行其职权,必须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以保障。在调查中发现,上述几个方面的保障制度不够健全。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没有做到专款专用,大部分镇挤占挪用用于召开人代会。镇人大主席提拔或交流速度慢,致使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不够高,不利于镇人大工作的开展。代表活动时间没有保障制度,没有明确规定,镇人大代表每年参与人大活动要达到多少次或多少天,为此镇人大代表大多是只参加每年的人代会而已,没有充分履行职能。
三、加强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正确处理好镇人大与镇党委、政府的关系。镇党委、人大、政府是基层权力系统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镇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充分尊重镇人大的法律地位。镇政府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镇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
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镇人大在工作中要与镇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二)县人大要加强对镇人大的监督与指导。县人大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县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镇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镇人大干部的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镇人大的影响。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民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镇人大的影响,使社会各方面对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镇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及网络等媒体加大《监督法》、《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好的经验,不断扩大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四)加强镇人大的制度建设。要使镇人大顺利地开展工作,必须从制度上加以保证。要对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做进一步规定,使镇人大的决定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由于《地方组织法》对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部分镇人大反映落实决定权困难,致使一些镇人大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五)不断提高镇人大代表素质。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对镇人大正确履行职权有着重要的影响。为此,必须不断提高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首先要坚持代表当选条件,当选代表必须具备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再次,要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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