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9-08-09 17:11
来源:
打印

汉中市汉台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也是当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为全面了解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汉台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汉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自2017年10月正式启动,首批确定铺镇联丰村、老君付庙村、龙江小店村及2017年拟脱贫退出的红星等8个贫困村列为汉台区2017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展开。产改共涉及14个镇办(不含东大办事外),207个村及村转居的社区,1521个村(居)民小组,约27万人。

  (一)制定方案,精心施策指导。区农业农村局及时通过区委深改会和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制定印发了《汉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汉台区支持“三变”改革实施方案》;区产改办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印发了《汉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程序》、《汉台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汉台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汉台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设置和股权享受对象、范围及计算方法的指导意见》、《汉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措施,为全区规范开展各阶段工作提供了参照标准和政策支撑。

  (二)点面结合,推进措施有力。截至2019年5月20日,全区207个村(社区)、1521个村(居)民小组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股权划分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数据录入、镇级自查审验、区级验收工作;178个村(社区)建立了集体经济组织(由区农业农村局颁发了证书),占村(社区)总数的86%,全区产改工作进展迅速。其中,联丰村、红星村、建国社区、黄家塘社区的成功典型还被省市进行了推广,在区内外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产权明晰,改革成效初显。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使农村集体资产更加明晰,进一步盘活了集体资产,激活了沉睡资本,多渠道开展资本资金经营活动,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增加了群众收入。如红星村通过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土地入股到土地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再将土地流转到新型经营主体或者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经营,农户获得土地流转费和进园务工劳务费,实现集体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双赢。再如联丰村,地处铺镇集镇,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街面房、场地等出租收入,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村上将利用所处的地理优势,积极招商引资,将集体资产采取公开招投标竞价承包、入股企业、集体统一经营等方式融入市场。目前,该村已对账面资金140万元采取理财方式进行投资,同时联丰六组融资修建了街面房10间,并已全部出租。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掌握的情况看,汉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自开展以来,工作力度大,行动迅速,总体情况良好,但是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分村组干部和群众思想认识还不到位。部分干部群众对产改的意义和目标认识不足,片面认为改革就是分红,甚至要将集体资产吃光分净;部分村组特别是地处偏远的一些村组干部,认为本村没有多少集体资产,增值困难,还存在等待观望现象;有的村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或因合并村等原因,工作难度大,村组干部畏难情绪明显。

  (二)工作实施还不够细致。全区涉及产改的207个村及村转居的社区,有城中村、城郊村、一般村和贫困村,各村情况千差万别,集体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在具体工作中,对村组干部水平低认识不到,督促检查不够及时,存在政策理解有偏差,导致清产核资、成员界定工作出现多次反复情况,甚至出现信访苗头,各村产改工作质量参差不齐。

  (三)改革基础工作仍需强化。清产核资,是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产权明晰、流转顺畅是盘活农村资产的关键环节。在清产核资方面,还存在不彻底现象,有的只量化了村民小组集体资产,对村组集体资产以及乡镇农村集体资产没有量化。如调研中,北关办事处提出“社区资产是否进行量化”问题。在产权流转方面,区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和相关制度还尚未建设,不利于盘活经济。在政策支持方面,还存在相关政策没有及时配套问题。如,狮子营村、黄家塘社区均提出集体收益税收问题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工资报酬问题。有的村反映因为政策界定不明晰,怕犯错误,不敢大胆开展工作。

  (四)基层人才严重不足。一是镇农经站工作力量薄弱。产改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各级都还在探索阶段,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支持。而现在基本每个镇办都是只有1名兼职农经人员具体负责产改工作,且人员极不稳定。基层农经队伍力量薄弱、专业性不强对全区产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高质量完成造成影响。二是村级没有较为专业的财务人员。村(社区)会计普遍业务素质低、年龄偏大、账务记录不规范,对全区清产核资工作的规范完成及清产核资后的账务调整、建立新账及新成立的村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资产监管、资产运营、股权管理等造成很大的影响,也不符合新时代对农业农村财务管理的要求。三是村干部缺乏经济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产改工作要求成立的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目的是要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但大部分村干部缺乏经营头脑,等待观望,不知道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强政策宣传。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地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政策原则、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进一步化解基层干部思想上的畏难情绪,主动消除农民群众认识上的各种误区,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奠定良好基础。

  (二)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采取定期举行培训班,组织镇村主要干部外出观摩、培训,尤其是要组织集体经营性资产较大的镇村主要领导及示范村的村主要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促进其进一步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创新思维,推动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制改革;同时积极借鉴外地关于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集体资产运营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人员招录、购买社会服务、开展专业培训等方式,解决基层农经人员和村级财务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不足问题。下一阶段,尤其要配强村集体经济负责人,注重村级领导干部培养和选拔,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三)扎实稳步推进产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改革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开展“回头望”,对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偏差。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搞“一刀切”和“齐步走”,一村一策、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经济发展的路子,坚决不能盲目搞一些不切实际的低质量低效益的建设项目。三是依托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等平台,及时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区级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根据农村产权要素性质、流转范围和交易需要,制定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

  (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一是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帐管理。下一步要正确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二是营造有利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环境,研究制定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些诸如管理人员的工资报酬以及鼓励激励机制、资产运营管理机制、土地合理利用机制、税收减免机制等配套政策,个别政策还需要省级以上相关部门予以明确。三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继续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防止侵占集体资产现象发生。四是学习运用法治化治村思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各镇、村要在吃透中省政策的前提下,紧密结合国家已经出台和新修订的《村(居)民自治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完善治理结构,确保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主办:汉中市人大常委会    站点地图

地址:汉中市民主街

邮编:723000

汉中人大网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人大网”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