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是组织信任,也是人民的重托。
一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尽快适应新岗位需要。我将加强党性修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廉政上的清白人。继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
二要坚持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我深知,手中的审判权力是“双刃剑”,用好了可以保一方平安,可以成人之美;若用的不当,可能会影响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可能让一个家庭陷入绝境。因此要依法履职,全力以赴抓好司法办案。
三要不断探索创新,确保公正司法。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符合司法规律的,但并不意味着一个法院领导就可以放任不管,要对法官的履职行为盯紧看牢,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案件不出问题。
四要坚持为民司法,落实便民利民为民措施。要有为民司法、保一方平安的家国情怀,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律条,是带着人文关怀、有着阳光般温度的,务必在职业生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亲和力。要有悲天悯人的司法良知,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加大对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诉讼服务和保障力度,使法律公正的价值惠及到每一个人。
五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负责。我将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认真听取人民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人民的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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