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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无缝监督成为常态
2019-06-0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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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部门预算全程监督工作侧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职能”要求,这对各级人大依法开展预算监督提出了更高要求,那么到底如何牵好“牛鼻子”,替人民管好“钱袋子”,让监督的触角能够延伸到政府及部门,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务,打造更加规范的“阳光财政”,汉中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主动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狠抓部门预算监督工作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和工作探索,有效延伸监督触角、拓展监督范围、提升监督效果,使部门预算监督工作成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常态,促进监督工作实现了质的飞跃。

立足监督做文章  着力部门强规范

  近年来,汉中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安排部署,将“探索推进预算编制提前介入监督工作”列为民主法制领域重点改革任务。确定了全面推进市级部门预算全程监督工作计划,由常委会分管主任挂帅,带领人大财经委、市政府财政、审计等部门,专赴省内外地市人大学习考察取经,开展工作交流,以此廓清部门预算监督的法理依据、重点、难点、目标、范围、方式。市人大主任会议决定把开展部门预算全程监督,作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将此视为促进政府依法理财的“牛鼻子”,牢牢抓住不松手,强化监督不放松,坚持“由点到面、稳妥推进”原则,先期确定试点部门,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为实现改革目标,强化专业监督,专门组建了“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按照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三个阶段,明确了预工委、预算部门、财政和审计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闭环监督,初步探索完善形成卓有成效的“四步工作法”,起到了凝聚监督共识,形成监督合力的效果。

  ----监督有重点,部署早安排。为了实现有重点的实施监督工作,汉中人大每年初组织预算工委在调研和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拟定年度部门预算全程监督工作方案,按照“广覆盖、抓重点、找弱点、破难点”的原则,从党委、政府、法检两院预算部门中选定部门预算全程监督单位,分类细化监督重点及内容,明确推进时间、方法、步骤和要求,报经市人大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印发至市政府相关部门。专题召开年度部门预算监督试点工作部署会,保证全程监督工作承上启下有序衔接,做到人大、财政和预算执行部门三方职能协调一致,使接受预算全程监督的各方明晰职责,掌握了解人大监督的刚性要求和重点范围,并据此提出各自的工作方案确保部门预算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预算查源头,指标逐项捋。在预算编制阶段,人大预工委组织专家库成员,根据预算编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被监督部门工作职责和资金需求状况,梳理重点,对各部门提交的预算编制情况与财政部门提供的预算草案进行比对分析,按照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的原则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核,并以专家咨询意见单的形式表达专家审查咨询意见,由预工委汇总意见,进行研究讨论,组织召开部门预算草案初审情况沟通座谈会,及时反馈初审意见和建议,责成财政部门针对人大审查反馈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部门预算草案。

  ----执行是关键,按季来通报。在预算执行中,市人大由预工委牵头每季度开展部门预算审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报表资料等形式,细致审查部门预算落实及资金拨付进度情况。定期召开部门预算监督情况通报会,书面通报预算执行审查情况,反馈审查问题。对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要求被监督部门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按时上报整改情况。

  ----监督聚合力,整改须跟踪。汉中市坚持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年初在确定部门预算监督单位的同时,将监督单位同步纳入了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重点范围。并要求审计部门在做好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同时,加大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和人大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采取跟踪监督,以问题为导向,实现监督闭环效应。

找准问题切入点  分类施策解难题

  近年来,汉中市人大常委会按照预算法要求,始终坚持全口径预算,全部门覆盖,全过程监管,以问题为导向,以问题整改倒逼工作落实。透过密切关注、即时监督,及时发现预算部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普发性”问题,其主要表现在:预算编制不规范、不完整;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和反映不准确、不全面;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结余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绩效管理意识不强,部门对下属单位的预算监管和指导相对乏力等问题 。同时也发现财政在部门预算批复程序、部门预算定额、代编预算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通过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影响,分类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于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由财政部门牵头整改;对于个性问题由各部门进行整改;对于机制性问题要通过改革加以完善,对于业务性、管理性问题要通过建章立制加以改进。通过查找问题,“对症下药”,分类施策,有力的促进部门预算管理逐步趋于合理规范,强化了预算约束,规范了预算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瞄准目标不放松  监督成效渐凸显

  落实预算法和人大开展部门预算监督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是打造政府“公共财政”和“阳光财政”。通过对部门预算的全程监督,能够增强各方责任心,调动各方积极性,依法理财,管控有方,体现政府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部门预算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严格执行预算法成为财政及各部门的共识,通过人大的全程监督,预算部门认识到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亲自主持预算编制、重视预算执行工作,使工作职责任务与预算资金有效匹配,预决算公开公示制度得到全面落实,财务部门和财务工作弱化的状况得到有效扭转。

  ----部门预算执行刚性得到增强。预算部门认识到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对部门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均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报请审查和批准。各部门结合季度通报反馈的突出问题,建立了有效的内控制度,均衡了预算执行进度,加快了项目资金执行,降低了资金“趴窝”现象,提高了预算执行力和约束力。

  ----部门预算实质性监督机制逐渐形成。通过部门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对人大审查年初总预算提供了翔实、有力的参考依据,提高了总预算草案编制的政策合法性、执行针对性和编制预见性。通过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强化了预算的约束力,强化了全口径预算,综合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形成合力。开展部门预算全程监督工作,使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强强联合,有效对接,形成监督闭环。同时全力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对审计中发现问题,依法提出整改意见,加强跟踪督办,使人大监督能够借力审计,最大程度的发挥监督效能,提升监督效果。

  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对部门预算全程监督工作做了一些探索和研究,为全口径预算监督工作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今后随着各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成运行,部门预算全程监督将会插上信息化的翅膀,人大财政预算监督将成为无缝监督的常态!

  (市人大预工委  汪德洁  晏 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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