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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药品安全 呵护生命健康——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药品管理工作纪实
2019-11-15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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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为保障公众健康、促进公共卫生和维护国家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汉中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始终把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药品安全问题,作为重大的民生关切,相继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述职评议持续监督药品管理工作,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药品安全、人命关天。”市人大常委会把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药品安全问题,作为重大的民生关切,列入人大依法监督的议题,相继开展执法检查和跟踪督办,推动全市药品管理工作扎实开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聚焦民意热点  确定监督议题

  一段时间以来,假劣药事件时有发生,各类“神药”频现在媒体广告,部分医疗卫生人员滥用抗生素及不合理用药现象屡有发生,医疗限制的处方药品在零售药店随时买到……药品管理乱象丛生的问题,群众反响较为强烈。在近年来召开的市人代会上,多有代表提出意见建议。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从2017年以来,在确定年度工作计划时,都将药品管理工作以及涉及医疗卫生、群众用药等民生热点问题,列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议题常抓不懈。

  2017年6月开展了全市《药品管理法》执法大检查;

  2018年8月在常委会上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开展了述职评议;

  2018年8月针对“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引起的群众关注,及时动议在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梳理检查全市疫苗使用管理现状,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2019年2月的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10月在常委会上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开展了述职评议。

  人大作为集中民意的机关、法律监督的机关,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注重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事关群众利益的各个层面和环节。人大通过群众来信来访、代表信箱、专门调查等方式方法,及时掌握群情民意,有的放矢、卓有成效的开展相关监督工作,主动作为、认真践行用权护法的担当意识和执政为民的宗旨理念。

  近年来,我市发生“假冒人血白蛋白案”、“假冒复方甘草片案”等好几起药品安全案件,这些“救命药”没能及时救命,反而延误了病情,给人民群众用药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雁毅在工作会上严肃指出:“药品安全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都密切相关,这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这也是近年来广大群众所关注的问题,开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很有意义、很有必要”。因此,在2017年,市人大就把《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和政府部门开展的与药品相关联的有关工作事项,确定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持续发力,坚持不懈,力求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的大众情怀。

  开展“法律巡视”  全面厘清实情

  ——迅速部署  做好检查动员

  从2017年4月起,市人大拉开对《药品管理法》的执法大检查序幕。通过组建执法检查组、召开动员会,集中学法培训等前期准备,采取市、县(区)两级联动的方式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在4月份召开的全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培训会上,由市食药监管局专业人员就《药品管理法》及相关知识进行解读和专题辅导,并对两级联动开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作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检查的指导思想、重点内容、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区人大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执法检查。在5月份召开的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李晓媛对此次活动提出明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治意识;要明确任务重点,周密组织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监督取得实效。

  ——精心准备  开展执法检查

  5月31日至6月1日,由1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在常委会领导带队下,对市本级、汉台、宁强等区县实施《药品管理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在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情况汇报后,随即奔赴抽查的市区(县)镇三级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检测中心共计19家单位进行了明察暗访,除现场查看药品原料、采购、仓储、管理、营销情况外,还对从业人员掌握药品管理知识进行了问询,检查组成员现场指正了部分药品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欠缺、零售药店违法宣传保健品疗效广告、监管责任落得不实等有关问题。此次检查涉及了城市、城乡结合部、农村全地域,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领域,收集到详实的第一手资料。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汇总了本次执法检查情况,代表们提出的加强和改进药品监管工作意见建议,及委托县区开展《药品管理法》自查情况,研究讨论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初稿。同时对收集到的法律修改建议进行整理,专题报送上级人大。

  ——多种形式  宣传贯彻法律

  在执法检查启动伊始,市人大常委会在多家媒体发布了执法检查公告,并在市人大网站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截止6月底,收集意见建议30余条。与此同时,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同市食药监管局联合在汉中电视台“天汉茶馆”、汉中旅游交通广播“城市会客厅”、《汉中日报》等媒体举办专题节目、开辟专栏宣讲药品安全知识,并开展《药品管理法》知识答题,设置纪念奖到一等奖共100名的有奖参与活动,极大地丰富了法律宣传形式,有效宣传了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对广大人民群众也是一次普法教育和维护法律权益教育,提高了群众参与热情和积极性,为《药品管理法》更好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收到了人人关注药品安全的社会效果。

  ——专题审议  提出问题建议

  “部分药品从业人员对法律具体内容和安全用药边界掌握不够,许多患者和偏远地区群众缺乏合理用药知识、药品安全意识不强,危害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些医疗机构仍存在大处方超标用药、滥用抗生素、过度输液的现象。部分医院药物分类储存的温度不达标、冷藏设备不足。个别零售药店药品销售分区不规范,驻店执业药师有脱岗现象。”

  “有关部门对医药广告监管合力没有形成,个别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还在以其他形式发布虚假医药广告或擦边广告,误导群众消费。民营医院医疗广告在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随处可见。”

  “一些针对老年人夸大食品保健治病功能的欺骗宣传、集会推销,已经成为社会热点和舆论的焦点。”

  执法检查组在提交6月下旬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中,一一列举了以上存在的诸多问题,引起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会代表的高度关注,大家针对存在的问题纷纷发言,积极建言献策,并对《药品管理法》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建议: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强化药品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整治医药广告,坚决打击医药违法宣传;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市人大对此次执法检查形成了《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反馈政府责成整改,并在2018年2月的常委会上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加强跟踪监督  务求取得实效

  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视察始终以问题为导向,着眼于对发现问题的根本解决。因此,跟踪整改、督促政府部门解决实际问题,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不出偏差,成为人大法律监督的最终目的。

  针对人大《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建议和整改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并进行整改。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提升公众的用药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出台《汉中市药品“三统一”量化考评办法》和《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将药品质量和足额保障供应纳入考评管理,对重点监控药品进行年度考核、定期公布;先后开展“药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药品质量等专项整治”,“保健食品非法会销、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整治医药广告红盾亮剑”系列行动,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严厉打击各类医药违法广告;落实“四有两责”,为基层食药监管所新招录大学生400余人,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争取中省资金8000余万元,购置食药专业检测设备,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市办理食药投诉举报1195件,办结率、回复率均达到100%。及时有效处置涉食涉药舆情138起,全部通过“两微一端”平台向社会予以回应;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兑付举报食药违法犯罪行为有功人员18人现金奖励共计5.95万元;全市共查办食药违法案件1820件(包括一般程序案件1051件),办理市级大要案件257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34件),发布食药违法犯罪典型案件通报3期46件,引起社会较大反响,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市人大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述职评议持续监督药品管理工作,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加强药品安全的监管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了部门联席、定期巡查、量化考评、举报奖励、考核问责等长效机制,全市的药品安全问题得到根本好转,确保了食药监管“四个最严”落到实处。2017年、2018年度的代表委员和群众满意度调查都位居全市前列。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解决好,是我们党和政府始终如一的执政追求,也是各级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此为重任,在监督、关切和改善民生事务的道路上继续砥砺前行!

                      (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  高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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