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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疫情"大考",人大该怎样"答卷"?来听栗战书委员长讲解!
2020-03-13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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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既是一次危机,也是一次大考。从人大职责和立法工作角度看,这次疫情给予我们的一条重要启示,就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方式,依法防控疫情。

  一要健全疫情防控法律体系,保证法律制度有效实施。

  这次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就是完善健全法律体系、推动依法防控疫情的一个重大举措。

  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推动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今年,要加快评估和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尽快制定出台生物安全法。

  要发挥人大监督宪法法律实施、解释宪法法律的职责,推动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的支持力度,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要通过法律实施监督和工作监督,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支持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推动相关案件审理工作,对于涉及防控疫情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处理、定分止争。推动各地依法及时准确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依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报告疫情信息。

  二要加强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培养,推动依法防控各项工作。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也是一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推动各项工作、实现社会依法治理的重大实践。各级国家机关拿起法律的武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执行法律规定,依法做好排查治疗工作,依法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在防控工作中真正体现了法律的引领和威慑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把依法防控疫情的思想融入到立法、监督工作之中,推动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的运用。

  推动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让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知法、懂法、信法,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自觉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疫情法律服务,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机制,加强法律介绍和解读,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汇聚战胜疫情的信心和正能量。

  三要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助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项目,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深化改革的法律制度来进行,包括制定乡村振兴法、出口管制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期货法等,作出有关授权决定,以及有关的法律修改,都要加紧推进,为经济建设增添力量、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

  监督工作要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监督中体现支持,依法履职,特别是审议有关报告和专题调研,要重点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三大攻坚战、“六稳”工作、春季农业生产、人流物流安全有序畅通、就业、民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投资、补齐公共卫生短板、稳定和促进居民消费、推进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等方面体现支持,发挥积极作用。代表工作和对外交往等,也要体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

  中华民族是百折不回、自强不息的民族,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我们坚信,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有强大的动员能力和雄厚的综合实力,有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我们一定能够战胜这场疫情,也一定能够保持我国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

  (来源:中国人大网 栗战书委员长2月24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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