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略阳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
执法检查采取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先后深入接官亭镇检查了大棚房整治情况;五龙洞镇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以及小流域治理情况;兴州街道办石场矿山恢复治理情况;黑河镇矿山治理等情况。
座谈会上,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全县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一是要持续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消除历史欠账;二是要寓发展于保护之中,统筹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做到可持续发展;三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摒弃“先破坏后补救”观念,增强保护优先的意识。
(略阳县人大 牛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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