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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在监督、政府在行动——留坝县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020-10-11 19:40
来源: 留坝县人大城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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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留坝县召开秦岭生态保护大会,通报了上半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交办了2020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绩效审计、联合执法检查等反馈问题,签署了秦岭保护目标责任书。留坝县人大常委会通过视察检查促进《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当地有效贯彻实施,取得了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实效。 


8月下旬,留坝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实地查看上南河水电站行政审批、生产运行、生态流量监控情况,摩天岭国家自然保护区“五乱”问题整改点和日常管护,锅厂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实施情况,对县政府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了视察检查。
在9月9日召开的留坝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专项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审议,提出强化学习宣传,加强组织保障;夯实职责职能,建立共享平台;加快规划编制,强化工作基础;坚持科学发展,处理好“三个关系”等四个方面的审议意见。
县政府收到后非常重视,立即筹划召开了这次大会。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保护秦岭就是国之大者,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更加自觉地守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全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要心怀国之大者,自觉扛起秦岭生态保护的政治担当;要时刻绷紧生态保护这根弦,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要坚决打好四大保卫战,持续开展“五乱”问题整治,切实加大秦岭生态保护力度;要夯实主体责任,按时限按要求抓好整改;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强化督查考核;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留坝县人大城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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