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宁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鹏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对《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宁强县汉源街道羌州路北段狂犬病免疫注射点、县畜牧兽医中心、汉源派出所、县疾控中心等地,对犬只免疫登记、流浪犬收养、养犬登记管理、狂犬疫苗接种、犬伤处置、《条例》宣传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全面了解《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对养犬管理工作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郭健代表县政府汇报了全县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县农业农村、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司法行政、行政综合执法、国卫复审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作了补充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就如何推进依法、规范、文明养犬提出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强调
要开展上门服务,做好养犬管理宣传和养犬普查,抓源头切实把安全管住。要开展联合行动,不断规范养犬行为,提升全县养犬管理水平。要开展集中宣传,运用多媒体宣传养犬法规政策,公布举报平台,曝光一批违规、不文明养犬行为,切实增强群众依法规范养犬、文明养犬意识。要听取专题汇报,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探索创新管理机制,进一步明晰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条例》在宁强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不断提升养犬管理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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