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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2024-09-23 11:48
来源: 汉中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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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至12日,略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海涛带领部分县人大代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马蹄湾镇、徐家坪镇、五龙洞镇、兴州街道等地,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重点对长江“十年禁渔”、水污染防治、环境风险管控、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秦岭“五乱”问题动态排查整治、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等方面进行检查,详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及法律法规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执法检查组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紧守牢生态环境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多措并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当好秦岭卫士,以实际行动守护好绿水青山。

要狠抓问题整改,对历次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信息共享,形成执法合力,持续巩固提升排查整治成效,规范生态保护网格化监管平台运行,确保检查到位、整治到位、修复到位、保护到位。

要营造浓厚氛围,在宣传的深度、广度上再下大功夫,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思维,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要强化保障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财政保障措施,以资金保障强力支撑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提升,促进生态效益外溢,有效助推“环境立县”战略全面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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