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汉台区开展《汉中市农村供水用水条例》《汉中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2025-03-14 11:01
来源: 汉中人大
打印

3月11日上午,《汉中市农村供水用水条例》《汉中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汉台区集中宣传活动在老君镇举行。汉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苏烨出席活动。


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两部《条例》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区水利局和区文旅局就贯彻落实相关《条例》作了表态发言。

两部《条例》均自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汉中市农村供水用水条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是我市加强农村供水管理,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农村供水用水安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法治保障。《汉中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是我省首次在文化领域协同立法,也是全国首次针对民歌开展的地方立法,为壮大地域特色文化宝库、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长久保护、有效传承、创新发展陕南民歌提供了法治保障。




此次区、镇两级联动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旨在全区营造学法遵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两部《条例》在我区全面贯彻落实。活动现场,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参加活动的居民群众普及《条例》相关内容,号召社会各界学习条例、遵守条例、维护条例,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

两部《条例》实施后,汉台区将深入推进宣传工作,不断促进各供水单位依法履行运行管理责任,让用水户用上稳定水、安全水、放心水。同时,加强陕南民歌人才培养,扩大交流传播,拓宽发展载体,推动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汉中文化影响力。

 (汉台区人大吴琳汉台区融媒体中心何晓菲)


主办:汉中市人大常委会    站点地图

地址:汉中市民主街

邮编:723000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