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至16日,勉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翠红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勉县三中、勉阳街道火花社区、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县公安局黄龙派出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县社区矫正中心,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法律执行及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情况。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情况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提出了意见建议。
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树立“一盘棋”思想,狠抓工作落实,将该项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要强化协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工作会商等长效机制,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进行持续监督、跟踪问效,共同推动法律落地生根。
要强化支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工作经费,加强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慈善资源依法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形成政府保障与社会参与的良性互补机制。
要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法律普及、成效展示、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凝聚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正能量。
(勉县人大 宋卫锋 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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