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城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开展《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暨文明城市建设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万朋等参加执法检查、调研活动和座谈会。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城固二中、莲花池村、民乐家园小区、行政服务中心、石家坝农贸市场、乐城公园、县运司、大西关水运码头,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全县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公共秩序治理、老城区改造等方面情况。

座谈会上,县创文办汇报了全县贯彻实施《条例》及文明城市建设情况。县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交警大队、博望街道、莲花街道等就文明设施建设、公共场所文明引导、文明执法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了汇报。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条例》和文明城市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围绕强化文明行为宣传引导、深化市民文明素养培育、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护、丰富文明城市建设宣传载体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功在当下、利在长远,事关城市对外形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固发展大计。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以此次执法检查和实地调研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把《条例》实施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深度融合,各方协同联动、精准发力、合力而为,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提升。
要聚焦车辆乱停、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执法整治,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细化执法职责流程,推动执法规范高效。
要紧盯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薄弱区域,深化环境卫生整治,完善交通、环卫等基础设施,统筹城乡文明共建,实现全域环境精细化、长效化管理。
要创新《条例》宣传方式,用好各类宣传载体,扩大知晓率和践行度,选树先进典型,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要健全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专班专组强统筹、部门压责抓落实、上下协同齐推进、全民参与聚合力的文明城市建设格局。
(城固县人大 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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