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力支持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根据《汉中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上届立法咨询专家聘期满,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选聘新一届立法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10人);
(二)城乡建设与管理领域专家和实务工作者(6人);
(三)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和实务工作者(3人);
(四)历史文化保护领域专家和实务工作者(3人);
(五)语言文字领域专家和实务工作者(2人)。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热心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在其工作领域享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学术声望;
(三)熟悉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行业的基本情况,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在高校和科研部门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三、立法咨询专家受邀参加下列工作
(一)对地方立法规划、计划草案提供意见,就立法选题提出建议,对拟立法项目、立法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论证;
(二)参与法规草案的调研、修改以及报批法规的审查,受托承担立法课题研究或法规起草工作;
(三)新颁布法规的解读、访谈和宣传讲授;
(四)立法后评估;
(五)国家、省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
(六)其他有关的立法活动。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遴选。立法咨询专家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对报名(推荐)人选,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后,提出拟聘人数、人选,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二)审定应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人选进行研究审定后,择优聘任。由市人大常委会对受聘者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三)聘任期限。立法咨询专家聘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自动解聘,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连聘。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汉中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报名(推荐)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学历、学位等证书复印件以及与工作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等于2020年8月31日前邮寄至汉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63号,邮政编码:723000),并同时将填好的报名(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fgwfgk2626100@126.com 。
联系人:王莎莎 联系电话:2626100
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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