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一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02-06 17:37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打印

2021年2月6日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宋一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主办:汉中市人大常委会    站点地图

地址:汉中市民主街

邮编:723000

汉中人大网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人大网”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