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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汉中市地方立法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
2015-09-23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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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汉中市地方立法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向市直相关单位和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人大5名法律咨询委员征求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志刚参加会议。

  根据省委《关于我省设区市人大承接地方立法权准备工作的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汉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经多方征集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将于今年10月和12月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两次审议,报经市委同意后,将于明年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审议。

 

  杨志刚在听取参会代表的发言后指出,地方立法工作是设区市人大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需要全市各级单位和社会团体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合力推进。要进一步做好三方面工作:一要增强行使地方立法权的使命感。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是贯彻中央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进程。二要增强立法准备工作的紧迫感。全省各设区的市都在积极争取率先行使地方立法权。我市的准备工作要按照市委的要求,坚持“走在前列”,各单位要与市人大常委会共同推进相关工作。三要增强参与立法准备工作的责任感。地方立法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本地区的实际问题,要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发挥各自专长,积极做好提交立法建议项目工作,为我市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撑。(田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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