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小燕率执法检查组一行到我市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市委书记钟洪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雁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家才,副市长李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葛安平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
执法检查组一行到洋县、留坝,现场检查小水电拆除整治情况、矿山生态修复等情况。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与省、市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等进行了交流,全面了解我市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工作给予肯定并指出,贯彻实施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依法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要从“两个维护”高度认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牢记“国之大者”,旗帜鲜明讲政治,持之以恒推动秦岭生态保护。要明确自身职责,牢固树立秦岭保护法律意识,共同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把秦岭保护得更好。要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担起政治责任、历史责任、时代责任,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要强化创新思维,战略思维,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条例宣传,切实把保护要求落到实处。
张雁毅表示,将以省人大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持之以恒扎实开展环保监督相关工作,为保护好汉中绿水、青山、蓝天、净土作出人大应有贡献。同时学习好贯彻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好落实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推动全市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文/图 王媛丽 赵联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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