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任命:
李应德同志为汉中市农业局局长;
庄长宁同志为汉中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马大勇同志汉中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黄生怀同志汉中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刘兴平同志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杨志翔、郭玉平同志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舒春娥、黄丽娟、崔皓亮、周洁、李政、马媛媛、翟星、卜对仓、马振明、郭强等同志为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汉中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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