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3日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杨波为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天武为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乾坤的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舒拓为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辉的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杨新海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庞军权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陈平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潇浴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冉清杰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远成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李炜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免去:
杨新海的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庞军权的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王远成的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李炜的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古洁的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四)
免去:
杨明奎的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忠明、李伟杰的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桑成平为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俞健为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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