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镌刻下全过程民主里的人大作为
2021-04-07 09:17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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镌刻下全过程民主里的人大作为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肖拓

3月底本人有幸参与了常委会机关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小汤山基地组织举办的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经历了北京的连续雾霾和返程时的沙尘暴肆虐,我愈加体会到了汉中蓝天碧水和生态宜居的温暖。在为期一周的培训内容中,全国人大法工委梁菲副处长所讲的《关于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修改的几个问题》和中央党校田应奎所讲的《中国治理现代化》对我启发颇深,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

田应奎教授在讲授中国治理现代化时指出,当代中国的现代化就是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重要内容的现代化。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这同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此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修改,全面贯彻党的领导,充分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当前,我们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改革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有赖于法治赋能;百姓平安福祉,靠的是法治守卫。只有我们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才能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才能让发展更有质量,治理更有水平,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才能确保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

二、全过程民主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

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人民立场的具体体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离不开全过程民主的生动实践。此次修订的全国人大组织法,着重增加有关“全过程民主”的规定,目的就是通过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实践,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民主制度,才最可靠、最管用。前进道路上,只有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会越走越宽广。

三、凝聚自身优势,培植基层民主法治的厚重土壤

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换届以来,通过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发挥人大主导立法作用、健全代表意见建议处理反馈机制等措施,不仅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更加有效落实,而且开创了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局面。通过此次培训,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在地方立法中只有将全过程民主的制度安排和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才能培植基层民主法治的厚重土壤。具体来说应该做到:第一、最大限度的凝聚民意。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全国人大通过建立立法联系点,使得一列列架设在百姓家门口的“立法直通车”,满载着基层群众原汁原味的立法建议直达最高立法机关,最终经过法定程序以一定形式呈现在了国家立法的制度设计中。地方立法工作也一样,只有我们不断地创新制度、机制,对上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架设起与最高立法机关的沟通桥梁,对下不断提质增效,汇聚更广泛的基层立法声音,才能有效提高立法质量,丰富全过程民主的表现形式。第二、健全民主的立法程序。民主是最讲究程序的,民主立法既要求最大限度的听取和反映人民心声,更要求有民主的立法决策和民意反馈流程。只有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不断完善公众参与立法的诉求收集、整合、评估、采纳、反馈、奖励机制,形成环环相扣、井然有序的“全链条式”立法民意征求流程,才能真正实现“把百姓放在心上,把民意装进法里”。第三、要注重平衡不同主体间的利益诉求。立法是个利益博弈的过程,民主本质上还是一个如何取得“最大公约数”的问题。今天,面对日益多元的利益群体的纷繁声音,需要立法者敢于在矛盾焦点上“砍一刀”,拿出足够的耐心去倾听和沟通,足够的智慧去权衡和取舍,足够的胆识去创新和抉择,通过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化立法,立良法,促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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