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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2024-04-02 17:38
来源: 汉中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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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剑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参加。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大部队”+“小分队”、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大部队”集中前往汉台区、南郑区的18处点位,实地了解电动车销售、挂牌登记、充电停放、报废回收、共享电动车以及快递行业电动车日常监管全链条、各环节的贯彻落实情况。4支“小分队”分赴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宁强县,深入代表联络站、村(社区)、电动车销售点以及居民小区,进行蹲点式调研走访,全面掌握《条例》在施行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检查前,开展了专题培训,从立法角度和执法层面对《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执法检查动员会上,市公安局就《条例》施行一年来的贯彻实施情况作了全面汇报,汉台区政府、南郑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邮政管理局等8个职能部门进行了补充汇报。

陈剑彬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讲话。他表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吸纳检查组在实地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督促各级各部门联动配合、精准发力,严格落实《条例》,扎实做好电动车源头治理、登记管理、违法查处、安全管理等各环节工作,持续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让电动车在“法治轨道”上安全行驶。

王玲作了执法检查动员讲话。她表示,《条例》实施一年来,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电动车管理法治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电动车违法使用、执法监管不到位等现象仍然存在。她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依法履职,明确职责任务,把握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条例》规定落实好电动车生产、销售、登记、行驶和相关管理职责。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发力的有效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引导,强化服务保障,帮助群众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条例》,持续发挥良法善治的社会效果,为我市电动车管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文明城市形象做出积极贡献。

实地检查后召开了座谈会,执法检查组认真梳理汇总了本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提出了下步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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