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严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关,积极顺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把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精准“把脉”,源头“把控”,用“三个三”蓄势赋能强监督,为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支招给力,奏响法律监督最强音。三年来,全市共报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39件,已申请审查6件,专项清理11批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入库率100%,公开率100%,实现了全覆盖、无遗漏。
紧扣报备环节,严把“有件必备”。注重加强与报备单位沟通联系,督促报备单位依法、及时报备,通过“三查”,促进有件必备。查属性,加强与各报备机关的沟通协调,强调以文件内容、性质而不是名称、形式来确定报备范围;查依据,只要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且公开发布的文件均需报备;查要件,对提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进行形式审查,未提供要件或要件不齐全的,一律退回直至补齐。
抓牢审查环节,严把“有备必审”。坚持三审制度,灵活运用主动审查和委托审查,落实有件必审。律师审,每一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法工委都委托2名备案审查法律顾问,借智引力,侧重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提出书面审查建议书;工委审,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对标对表工作实际侧重适当性,审查所联系的有关国家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建议书;集体审,具体承办人员在前期审查时侧重合法性,并提出审查建议书,最后召开集体会议研究,提出审查意见或者建议,报请常委会领导审阅,力避“备而不审、错而不纠”,确保了审准、审好。三年来,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12件,其中,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参与审查60件,委托备案审查法律顾问审查52件,组织市一府一委两院、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和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行政处罚、计划生育、营商环境等内容的11次专项清理。
紧盯纠错环节,严把“有错必纠”。在审查工作中,坚持“效果导向”,注重理解、支持政府工作于监督之中,坚决不让一件规范性文件“带病上岗”。联动会商,针对在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通过电话沟通、业务指导、提出审查意见、召开通报会等方式,加大监督纠错力度,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请示报告,对于个别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罚款幅度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及时请示,争取支持;对个别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概念界定不准确、用语不规范等情形,提出提示性意见,提醒在今后制定过程中引起注意。坚决纠正,对于在审查中发现的个别规范性文件没有上位法依据减损公民权利或者增加公民义务、限制经营资格资质、处罚主体和处罚额度与上位法不一致等问题提出审查意见或建议,督促制定机关限期修改或废止。三年来,制定机关按照人大审查意见修改27件,含废止1件,修改或者废止计划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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