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科学有效,市人大常委会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维护法治统一、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点抓手,强力推进备案审查从立法工作的大后方,走向法律监督的主战场,展现出立法与备案审查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的强动能。
制度筑基,立好备案审查“硬标尺”。紧跟全国人大《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陕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修订步伐,及时修订完善了《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制定出台了《备案规范性文件范围细则》和《备案规范性文件审查细则》,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范围、审查方式和标准、审查争议解决、纠错程序等作出了更加清晰、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核查兜底,力求备案审查“全覆盖”。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专项自查、筛查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检索制定机关门户网站信息和查阅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报备单位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增强了制定机关“有件必备”意识,规范性文件报备的及时性、规范性显著提升。今年2月,对全市1224件文件目录进行筛查,发现并纠正22件次;11月份,又专项对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用备案审查的“全覆盖”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衔接联动,提升备案审查“含金量”。为确保审查结论科学、民主、准确、权威,市人大常委会构建起内外结合、上下贯通的协同审查机制,创新实践“三单一会制度”,提升备案审查“含金量”。对内协同审查,文件同步分送对口委员会和法工委会审查,发挥专业与法律双重优势;对外借智借力,建立备案审查法律顾问专家库,邀请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参与审查调查,广泛汇聚民智,听取民意。近三年,共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66件,开展专项清理7次,纠正“问题件”9件,均无后续争议。
分类处置,实现纠错刚性“精准化”。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件”,精准把脉、源头把控,在坚决督促纠正的前提下,采取分级、分类处置策略。对存在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的,坚决予以纠正,优先采用督导制定机关自行纠正的方式,有效保护制定机关的工作积极性;对可能造成理解歧义、执行不当等问题的,要求制定机关加强执行指导,消除风险隐患并跟踪监督落实;对存在逻辑、表述或文字瑕疵的,及时进行提醒,努力让每一份规范性文件都合乎法治要求、顺应人民期待。
创新赋能,推动备查工作“智能化”。三年来,连续4次组织全市性备案审查业务培训和观摩活动,创新开展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探索实践前置审查和全流程审查,推动审查能力持续提升、审查过程阳光透明、文件风险源头防控。特别是在全省率先完成了覆盖市县镇三级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将全市现行有效的189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入库管理,实现了“一库通查,动态管理,社会监督”。
(法制工委 田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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