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担当到停车泊位、犬吠邻里的城市文明构建,再到文旅名片的不断擦亮……4年多来,10部地方性法规以法治笔墨助推生态城市美好蓝图向生动实景加速转变。
近年来,汉中市人大常委会自觉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小切口加强立法供给,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立法呵护碧水东流
夏日的汉江,平缓地从汉中流过,串起两岸烟火。天汉湿地公园碧波粼粼、草木繁茂,一片生机盎然。
汉中是汉江的源头,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保护好湿地对守护好汉江的一江清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天汉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为汉中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篇幅最短的地方性法规,却承载着守护市民“幸福园”的责任与担当。该《决定》明确了公园保护范围及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府管理职责,规定公园日常管理机构9项工作职责,实施分区管理,兼顾生态涵养与群众娱乐需求,并明确14项禁止行为对群众关注的钓鱼、遛狗、野炊等事项予以规范。
而与该《决定》同日实施的还有《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汉中与商洛、安康及湖北十堰,河南洛阳、三门峡、南阳“三省七市”携手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协同保护,作为国家南水北调水源区首次跨省协同立法成果,标志着国家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保护从分区分治迈向全域共治的法治化新阶段。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对规划布局、共同保护秦岭及汉江丹江、流域协同保护、治理修复、生态补偿、战略合作、司法保护等作出系统规定。
“‘三省七市’协同立法,不仅填补了南水北调水源区跨区域保护的法治空白,还对我们推动形成汉江流域及水源区保护形成共抓共管的新格局有着重要的法治意义。”汉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许汉峰表示。
法治筑基文旅兴城
今年的“五一”假期,位于陕甘川交界之处的青木川景区格外火热,仅“五一”当日景区游客接待量列全省第五。这是《汉中市青木川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景区迎来的首个“火爆”假期。
《条例》明确政府需制定保护利用正负面清单,鼓励当地居民参与保护利用工作,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以及地方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一体保护。
这一法治要求为古镇管理人员增添了发展信心。古镇管理人员表示,该《条例》为青木川古镇活态保护、科学传承注入了法治动力,让古镇有了源源不断的客流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如果说青木川古镇是固态文旅名片,那陕南民歌就是流动着的文化明珠。
悠扬的陕南民歌是汉中的国家级非遗,承载着陕南地区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地域文化内涵。随着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协同立法的落地,一年多来,汉中的陕南民歌传承体系的不断完善、活化路径的不断创新,正迸发出勃勃生机与活力。
汉中市人大代表、陕南民歌传承人彭光琴的新歌《汉山汉水汉人家》走红网络。“《汉中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为陕南民歌保护传承进一步筑牢法治保障,更为我们传承和推广陕南民歌创造了有利条件。”彭光琴说道。
作为人大代表,她广泛调研,倾听群众意见,提出了《数字化赋能守护陕南民歌文化瑰宝》的建议,得到了汉中市人大的高度重视。
《汉中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等多部地方法规的实施,为汉中这座山水之城、文化之城按下发展“快进键”,让得天独厚的生态与历史文化优势,真正转化为高质量发展胜势。
法治之笔绘文明标尺
今年6月15日起实施的汉中市中心城区(汉台区、南郑区)的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差别化收费标准一公布,就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这条依据《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法规而产生的新规,因差别化动态管理而为市民解决了停车难的后顾之忧。
停车是事关市民日常出行的“关键小事”,也是考验城市治理的大事。《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明确严打私占车位,政府投资停车场免费停车不少于30分钟,收费标准公开透明,还建立停车信息共享机制,成为城市管理的利器。实施三年多来,不仅构建起便捷、有序、智慧的停车、收费新生态,还寓管理于服务,传递法治温度,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物业服务与管理同样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汉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条例》对物业服务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以法治力量守护“家门口”的幸福。
下一步,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聚焦基层治理、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加强地方立法实践,并对已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适时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立法后评估等工作,真正让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龚凡曹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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